昨日,记者从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,为加强呼市房地产市场管理,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,呼市对11家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注销。
按照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,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,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。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,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或者提供虚假年检材料的,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其资质证书的有关规定,依法注销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。
被注销企业为:
呼和浩特市宝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呼和浩特市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呼和浩特市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内蒙古北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内蒙古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内蒙古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内蒙古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内蒙古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内蒙古铁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
内蒙古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内蒙古源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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